“信用代证”是使用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汇集的全省各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形成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个行政机关单独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把分散在各地区、不同部门的有无违法违规信息全量归集、共享整合,实现一份报告代替一摞证明。这不仅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惠企便民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今年9月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公安厅、省数据局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及配套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信用代证”改革工作,聚焦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监测通报等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信用赋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牵动作用,打通证明办理“末梢梗阻”。自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全省已归集共享失信信息超35.8万条,累计为企业等信用主体开具近1300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约6.8万份。
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严格落实“应替尽替”原则,对照各部门职权清单,全面排查企业群众办事中需提供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场景,覆盖全省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等48家省(中)直单位共计52个可替代领域。拓展适用主体,除国家规定的适用于经营主体外,我省还增加了“自然人”和“社会组织”两类主体,基本实现了适用对象全覆盖。
推动应用场景“扩围度”。将之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单一应用场景,拓展至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市场准入、优惠政策兑现、资金支持、评比表彰、资格审查7个政务场景,招标投标、产权交易、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3个商务场景,企业上市、各类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4个金融场景及其他共15个“信用+”场景应用。
构建统建共用“一张网”。坚持“省级统筹、全域共享”,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造一体化“信用代证”服务载体,避免各地重复建设,实现信用数据资源集约化利用。同时,根据各类信用主体不同应用需要,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服务应用网络,信用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辽宁)”网站、“辽事通”“辽企通”APP等线上渠道,以及各地政务服务窗口、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等,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化“信用+审批、信用+监管、信用+融资”场景创新,深入推动“信用代证”推广应用,持续强化部门协同与数据共享,筑牢专项信用报告数据底座,畅通查询应用渠道,强化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为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夯实信用基础。
